鄭家喜:梯次推進 平穩轉型,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發布者:曾紫榮發布時間:2020-12-08浏覽次數:529

鄉村振興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重大戰略舉措。打好脫貧攻堅戰則是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要求,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優先任務。近幾年來,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同步推進,鄉村振興取得良好開局,而今年則是脫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如何接續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是“十四五”時期“三農”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标的建議》提出,要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3月6日召開的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指出,要“接續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動減貧戰略和工作體系平穩轉型,統籌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建立長短結合、标本兼治的體制機制”。

由于脫貧攻堅具有特殊性、局部性、緊迫性和突擊性的特點,而鄉村振興則具有綜合性、整體性、漸進性和持久性的特點,在推進工作中要把握工作重點,梯次推進、平穩轉型,不能搞“一刀切”,不能追求一步到位,允許各地采取差異性、過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1、科學設置有效銜接的過渡期

做好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推動減貧戰略和工作體系平穩轉型,是一個漸進的接續過程,需要設置一個合理的過渡期。根據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要統籌銜接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在2018―2020年脫貧攻堅期内,貧困地區鄉村振興主要任務是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相關支持政策要優先向貧困地區傾斜,補齊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短闆,以鄉村振興鞏固脫貧攻堅成果。2021―2022年,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後,抓緊研究制定減貧戰略,研究推進扶貧開發立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此建議,在國家層面可以将2021―2022年設定為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的過渡期,而全國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在2021―2022年内設定銜接過渡期。

2、分階段梯次開展,傳好接力棒

一是分階段安排。2020年是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收官之年,必須以脫貧攻堅為重心,将“産業興旺、生态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全面融入具體的脫貧攻堅行動之中。與此同時,要與鄉村振興做好觀念和政策上的銜接,要以脫貧攻堅在産業、生态、組織、文化和人才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為基礎,推動要素配置、資金投入、公共服務向農業農村傾斜,夯實鄉村振興基礎。

在過渡期内,統籌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銜接工作,以鄉村振興戰略激發貧困地區的内生動力和外在活力,助力破解相對貧困。要從實際出發,對脫貧攻堅的特惠性政策實行分類處置,采取差别化的辦法,促使其向常規性、普惠性、長期性政策轉變。特别是新出台的全面脫貧措施要考慮可持續性,有利于增強内生動力,為今後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

過渡期之後,扶貧開發事業将開啟向相對貧困宣戰的曆史新紀元,相對貧困治理不再是以攻堅戰的方式推動,而是把農村減貧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并将“三農”工作重點轉移到鄉村振興上來,以鄉村振興引領扶貧工作,實現減貧戰略和工作體系平穩轉型,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二是分梯次推進。縣域經濟發達地區在2020年可率先實現工作重點轉移和減貧轉型;其他非貧困縣市,2020年後要盡快實現重點轉移和減貧轉型;貧困縣市在過渡期内,重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提高脫貧質量,過渡期後實現重點轉移和減貧轉型。

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銜接需要做好體制機制和政策等多層次、多領域的銜接。“十四五”期間是“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标的曆史交彙期,應将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新減貧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和相關政策之中,做好時序和内容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