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學院為資助優秀全日制在校學生進行短期、非學位類型出國(境)學習,特制定本辦法。
一、資助事項: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含學術碩士和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間的出國(境)學習。
二、資助期限:3-6 個月。按實際出國(境)學習時間,資助期限不少于 3個月,不超過 6 個月。
三、資助經費标準:資助包括三個部分。
1.學習期限内的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2.資助期限内的生活補助(生活補助資助标準詳見附件一)。
3.出國(境)學習歸來考核,結果為優秀的,按 5000 元标準進行獎勵。
四、申請資助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為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全日制在讀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成績優秀,提出申請時無不及格記錄,GPA 達到 3.2 以上。
4.提出申請時已獲得國(境)外學校的學習邀請函(留學時間在 3 個月以上)。
5.提出申請時外語水平需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5.1 曾在同一語種國家(地區)留學或工作一學年以上(含);
5.2 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達到合格标準,英語(PETS5)筆試總分 60 分(含)以上,聽力總分 18 分(含)以上,口試總分 3 分(含)以上;
5.3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5.4 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标準:雅思6.5 分,托福 90 分。
5.5 通過國(境)外拟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5.6 接受或發表 1 篇及以上 SCI 或 SSCI 論文(被接受的需要有接收函);
5.7 獲得過英語專業的學位。
五、資助流程
1.提出申請。每年 4 月初、10 月初啟動資助工作,學生提交申請。
2.申請審核。學院“學生出國(境)學習資助審核小組”負責審核學生申請,根據申報情況,擇優錄取,提出資助名單,并進行公示。
3.學生在出國(境)之前簽訂《國(境)外學習安全須知》。
4.學生出國(境)期間,學院進行資助。
5.學生回國後,提交學習報告。
6.“學生出國(境)學習資助審核小組”審核确定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優秀。
六、資助方式
1.往返國際旅費按照學校财務制度規定實報實銷。
2.生活補助分月支付,境外學習階段按 80%支付;回國後考核合格,支付剩餘 20%。考核優秀,額外獎勵 5000 元。
3.在資助期間,學生如違反留學所在地法律法規、學校制度規定,以及我國法律法規、我校和我院制度規定,或者因自身原因終止學習的,學院有權終止資助。
七、學生出國(境)學習,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完成出國(境)相關手續,并保證能按學校的各項制度規定完成學業。
八、本辦法解釋權在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