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志願者:
在2024-2025學年的志願服務中,我院學生積極參與志願服務事業,湧現出一大批具有社會責任感,熱心公益的先進個人,彰顯了我院學生奉獻互助的志願風貌。為全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團的十八大精神,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青年志願工作的重要指示,發掘先進典型、樹立精神楷模,展現新時代青年的優秀品質與價值追求,表彰勇于擔當奉獻、積極投身志願工作的青年模範,以優異成績喜迎團的十九大,我院分團委積極配合校團委、校志協開展2024-2025學年志願服務組織、團隊及個人“五四”評選評優工作。現将我院“十佳志願者”及“優秀志願者”申報材料送報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一)“十佳志願者”參評對象為我校在讀本科生以及研究生注冊志願者,積極參與校、院志願者協會以及其他組織的志願服務活動,并且在活動中表現優異,在全校範圍内産生積極影響。參評對象在一年範圍内參加相當數量志願服務活動(不少于10次),累計志願服務信用時數不少于100小時(計算起止時間為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工時原則上以志願中國後台數據為準);
(二)“優秀志願者”參評對象為我校在讀注冊志願者,積極參與校、院志願者協會以及其他組織的志願服務活動,在活動中表現良好,累計服務信用時數不少于50小時(計算起止時間為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工時原則上以志願中國後台數據為準)。
二、具體事項
(一)十佳志願者
1.具體名額:2名
2.評選程序:
(1)我院志願者協會下發《2024-2025學年“十佳志願者”評選辦法》(詳見附件一)至各班級、個人,并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志願者填寫《“十佳志願者”報名表》及相關證明(詳見附件二)。符合參評條件的志願者自行下載填寫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内向我院志願者協會提出申請。
(2)我院志願者協會參照《2024—2025學年“十佳志願者”評選辦法》(附件一)對參評志願者進行初步篩選,推選出符合參選條件且在志願活動中表現優異的志願者參與校級“十佳志願者”評選活動,并進行申報者信息統計。
(3)校志願者協會将對各學院分團委、志願者協會推薦的參評志願者進行複核,并按照确定5名參評志願者進入答辯環節。
(4)校志願者協會将組織答辯評審,參評志願者結合PPT展示進行答辯。評審組根據參選志願者個人事迹材料及答辯表現,進行綜合打分。最終根據參評志願者綜合得分情況,評選出校級“十佳志願者”。
(二)優秀志願者
1.具體名額:
以學院為單位,本學院名額分配參照《各學院“優秀志願者”名額分配表》(詳見附件五)。
2.評選程序:
(1)我院志願者協會按照規定比例,參照《2024-2025學年“優秀志願者”評選辦法》(詳見附件三)開展推選工作,積極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志願者填寫《2024-2025學年“優秀志願者”申請表》及相關證明(詳見附件四)。符合參評條件的志願者自行下載填寫報名表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
(2)我院會将評定結果在全院範圍内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後報送校志願者協會。
(3)校團委、校志願者協會根據申報材料,并參照《“優秀志願者”評選辦法》對各學院報送的評定結果進行審核,确定獲獎人選。最終結果将通過團委官網,在全校範圍内進行公示。
三、材料報送要求
各項材料需準備一份電子版,如發現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上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具體送報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
電子版材料使用word2016排版,工作總結的正文部分使用仿宋_GB2312字體,三号,行距為固定值23磅。活動照片控制在5張以内,圖片須有相關注釋,為原版不壓縮圖片(像素2000*2000以上)。文件夾命名形式為“班級+姓名+優秀/十佳志願者申報”。
(二)字數要求
申報個人類獎項“十佳志願者”、“優秀志願者”的材料不超過1500字。相關證明材料按照精簡節約的原則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三)報送要求
1.“十佳志願者”材料報送事宜
“十佳志願者”電子版申報材料于3月30日(周日)中午12點前發送至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志願者協會(以下簡稱工商志協)工作郵箱:zuel_gszx@163.com。
2.“優秀志願者”材料報送事宜
本科生“優秀志願者”電子版申報材料統一交至各自班級志願服務委員處,以班級為單位由各班志願服務委員收集整理後,打包并以“專業班級+優秀志願者材料”命名,于3月30日(周日)中午12點前發送至工商志協工作郵箱:zuel_gszx@163.com。
研究生“優秀志願者”電子版申報材料以個人為單位于3月30日(周日)中午12點前發送至工商志協工作郵箱:zuel_gszx@163.com。
注:如已報送的材料需要修改,請将改正後的材料在文件命名中注明“修改後”等字樣,再将文件重新發送至工商志協工作郵箱:zuel_gszx@163.com。
如有疑問,請聯系:
徐心怡:13871320936
餘忻曈:13260632186
附件1:2024—2025學年“十佳志願者”評選辦法.docx